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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日期:2024年05月29日 10:44 点击:


长春工程学院是省属普通公办高等学校,国标代码11437,是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A类高校,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应急管理部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CDIO工程教育改革试点高校,新工科综合改革类项目实施高校,欧盟伊拉斯谟计划研究生国际化培养项目实施高校,吉林省转型发展示范高校

一、报名条件

1.当年(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思想品格优良,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3.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进行查询。

二、招生专业

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均为我校优势专业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限报1个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招生计划

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202

50

2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080601

50

3

软件工程

080902

50

4

工程造价

120105

50

注: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学费按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标准执行,具体参照《长春工程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截止20246月1412:00

2.报名方式:凡符合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登录https://www.wjx.cn/vm/PpIDmFg.aspx# ,按要求完整、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考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我校不接受现场或邮寄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照片(近期蓝底免冠);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信网查询的本科学位证认证报告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可到所在教务处开具毕业证明)

4未就业承诺书。(见附件)

四、考试

报名结束后学校将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和相关材料,请考生于6月15日前往长春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审核结果及考试时间和方式。

五、录取

1.达到学校规定录取分数控制线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专业课、外语的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分数高者。

2.学校可视生源情况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3.拟录取名单将在长春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对于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六、培养相关事宜

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七、违纪或作弊考生处理办法

1.如果考生在报考和考试考核中违纪或作弊,弄虚作假,我校将取消其报考或入学资格。

2.入学后,我校将按照国家和吉林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对录取的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如发现有冒名顶替、考试作弊、提供虚假证明(或证书)材料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未尽事宜,参见教育部相关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431-80578555

长春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b.ccit.edu.cn

                                长春工程学院

O二

 

 附件:未就业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