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拓宽招生宣传渠道、深化宣传实效,搭建我校学子实践成长平台,助力青年学子在返乡实践中锤炼综合素养、丰富假期体验,学校特策划并启动2025年“我为学校代言”主题招生宣传社会实践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内容
1.母校回访宣讲:学生返回高中母校,主动对接高中班主任或相关负责老师,在征得母校同意后,通过小型宣讲会、班级分享会、师生座谈会等形式,向高三学子及家长全面介绍长春工程学院的核心办学优势、王牌专业特色、就业质量与发展前景、奖学金及资助政策、近3年录取分数线及录取规则、转专业政策等关键信息;精准发放学校招生宣传物料,现场解答考生及家长关于报考择校的各类疑问,传递母校温情与校情亮点。
2.招生信息调研:系统收集当地高中的生源规模、学情特点、升学意向等基础信息,重点调研考生及家长对我校的关注度、核心疑问及报考顾虑,同时摸排其他高校在当地的招生宣传动态与特色做法,形成有效信息反馈给学校招生部门,为学校优化招生策略、提升宣传针对性提供参考。
3.实践成果总结:活动结束后,参与学生需按要求提交《招生宣传社会实践活动总结报告》,内容需涵盖活动开展的详细流程、实际成效、典型案例、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对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建议等;同时需附上活动现场照片、互动视频、宣传物料使用痕迹等佐证材料,全面展现实践过程与成果。
二、报名条件
学校在读学生均可参加,优先选拔生源地为我校重点生源中学、曾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
三、报名方式
1.报名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加入官方QQ群:917699077(群内将发布活动细则、培训安排等相关通知)。

2.报名时间:2025年12月9日—12月19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招生办公室将依据报名条件对报名学生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最终参与人选,并组织统一的系统培训,发放定制化招生宣传材料。
四、材料报送
1.实践总结报告:每人需提交字数不少于500字的WORD格式电子版报告,需突出宣传对象反馈、问题解决过程、可落地的招生工作建议等核心内容;
2.佐证材料:提交3—5张电子版活动照片(需清晰呈现活动现场、互动交流、合影留念等场景,确保画面真实可辨);
3.材料报送要求:所有材料需统一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学院+姓名+学号”,按群内通知的指定方式及截止时间报送,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活动参与资格。
五、奖励机制
1.凡完整参与并顺利完成本次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将获得社会实践学分认定资格,具体加分标准由各学院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活动将择优评选出“招生宣传实践活动优秀个人”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安全提醒
1.参与学生在宣传实践过程中需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人身、财产及信息安全,避免单独前往陌生区域或参与高风险活动,确保行程安全可控;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中母校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要求,严禁借学校名义开展任何商业性质活动或违规操作,自觉维护学校声誉与形象;
3.活动期间如遇突发情况、疑难问题,需第一时间与学校指导老师或招生办公室沟通联系,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备。
长春工程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共青团长春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