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和我校的相关规定,学校高水平运动队资格审核小组对申报考生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考生24人。现将初审结果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反映,公示期3月19日到3月24日,具体名单见附表。
现场资格复查与确认时间:3月26日(星期五) 13:30-15:00
地点:长春工程学院湖东校区体育馆(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3066号)
请初审合格的考生必须携带提交报名材料的所有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查和确认,缺少原件或者没有通过现场资格复查的不予参加专业测试。现场资格复查通过者,领取《长春工程学院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测试准考证》;资格复查不通过者不予发放准考证,不得参加专业测试。
所有考生必须佩戴口罩,出示“吉祥码”(吉林省外考生出示“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测量体温,核验二代居民身份证。
招生就业处电话:0431-80578299。
监察处电话:0431-80578126。
附表: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测试报名初审合格名单
长春工程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1年3月19日